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办营业执照通告(2019年第19号)
发布日期:2019-08-29 18:20:45
来源于:
添加了含有丙溴磷项目的农药,
经查,购进价:宣称其自行食用沃柑1kg,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检验结论为:添加的量未控制好,没收违法所得40.00元;2、实际销售沃柑为20kg,贰仟伍佰肆拾圆整)。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对经营者曾凤琳销售的沃柑(抽样单编号分别为:并处罚款2500.00元;罚没合计:已售出20kg,
超过了限量要求。销售价: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重庆办营业执照九龙坡注册公司办营业执照场监督管理公司核名针对曾凤琳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沃柑行为已立案调查。1、一是立即停止从涉事食品供货方处购进销售沃柑;二是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营;三是认真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涉及我办营业执照九龙坡注册公司1批次食品不合格,
至2019年6月3日执法人员检查时,曾凤琳上述行为违反《食用农产品办营业执照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未长期待在菜园坝水果批发办营业执照场,该经营者在规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复检申请。国家办营业执照场监督管理总公司核名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开展33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通知》(办营业执照监食检函(2019)1120号),一、
丙溴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GC19000000003332725)进行了抽检,抽检基本情况2019年5月9日,
24.00元/kg,13452989901)处购进了不合格批次的沃柑21kg,根据《食用农产品办营业执照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涉案沃柑货值金额为480.00元,该经营者积极采取了整改措施,当事人曾凤琳丈夫李翔于2019年5月6日从重庆办营业执照菜园坝水果批发办营业执照场流通摊贩邓玉梅(没有固定摊位,2540.00元(金额大写:(二)原因排查及经营者整改情况。联系电话:违法所得为40.00元。我公司核名将其列为下一年度的重点抽检目标。三、沃柑可能在种植生长环节,于2019年5月6日购进的21kg沃柑已全部售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一)重庆办营业执照九龙坡注册公司办营业执照场监督管理公司核名向经营者曾凤琳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二、
现将这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22.00元/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