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2018〕353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2018年上半年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
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第一期)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根据《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建质〔2017〕57号)、《重庆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渝建〔2017〕238号)和《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升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渝建〔2018〕243号)要求,2018年6月,市城乡建委对黔江区、彭水县、酉阳县、秀山县、高新区、忠县、万州区、云阳县和奉节县等9个区县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在9个区县共随机抽选符合检查条件的在建项目26个,总建筑面积约137.7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工程14个,总建筑面积约97.95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工程12个,总建筑面积约39.8万平方米。共检查强制性条文444项,符合261项,不符合183项,符合率为58.78%;检查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676项,符合470项,不符合206项,符合率69.52%。下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26份,涉及质量问题157项次;下发局部停工通知书2份、质量督查执法建议书6份、质量督查执法通知书2份、限期接受调查通知书2份;对18位项目经理进行了记分处理,累计记分95分。
二、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从本次督查情况来看,各在建项目的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水平有一定程度提高,但仍有部分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一) 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香山国际A地块18-20号楼、4-5号商业及附属工程,工程所在地为忠县,项目经理张本道;建设单位为重庆北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建荣;监理单位为重庆建新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肖斌。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高边坡支护工程无报建手续,设计变更未经审查合格,现场未能提供相关工程技术资料,未按要求进行变形监测,工程实体存在泄水孔数量不足、排水不畅,混凝土不密实等问题;二是19#楼-2.970~-0.050m层模板支撑体系未严格按方案搭设,存在安全隐患;三是GBZ15、GBZ3a、XL1a的箍筋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构造柱与框架结构同时浇筑;四是部分梁内套管未按设计做加强处理;五是结构墙体变更为梁等重大设计变更未按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
(二)重庆市万州区地方建筑有限公司施工的驿鑫广场(商业)1标段(2、3、3A、6号楼及地下车库)项目,工程所在地为万州区,项目经理陈蜀东;建设单位为重庆瑞繁实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明;监理单位为四川省兴恒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肖茜。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砌体拉结筋和箍筋设置、楼梯TB-2-6、TB-2-7、TB-2-8的梯板厚度、地下防水工程、屋面混凝土外加剂等未按工程设计图纸施工;二是直螺纹套筒无有效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直径25mm的套筒经止规检验不符合规范要求,直径22mm、25mm钢筋的直螺纹丝头加工质量经检验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砌体工程无施工方案,也未进行交底,砌筑用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未按要求复验;四是基础工程C55混凝土经评定不符合设计要求;五是存在钢筋实际进场数量大于对应质保书总量的情况,钢筋质保资料缺乏可追溯性。
(三)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云阳世界城项目一期滨江地块推盘区(G1-G4、S1-S3、S4B及对应车库)土建及普通水电安装工程,工程所在地为云阳县,项目经理杨阳;建设单位为重庆市金科骏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邓凡;监理单位为重庆建新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成守安。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桩板挡墙上方违反设计要求布置钢筋堆放及加工场地,未按要求对基坑边坡进行变形监测;二是机械连接直径16mm、18mm的套筒经止规检验不符合规范要求,直径16mm钢筋的直螺纹丝头加工质量经环止规检验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单肢箍下料长度不足,箍筋弯钩水平段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四是存在梁板纵向受力钢筋锚固长度不足、梁柱核心区箍筋漏设现象;五是现场未提供有效的焊条、焊剂质量证明文件;六是监理人员未按要求履行变更手续,监理旁站工作履职不到位。
(四)重庆昌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秀山县工业园区小学建设项目,工程所在地为秀山县,项目经理何金臣,建设单位为秀山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毛章勇,监理单位为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熊锦亮。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部分梁受力纵筋未按图施工,梁柱节点箍筋大量漏设,悬挑梁端无附加箍筋,框架梁端集中设置预埋套管;二是部分纵筋下料长度不足、未设弯曲段或定位偏差大;三是未提供直螺纹套筒合格证及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未配备相应检查工具;四是部分施工部位混凝土取样数量不足;五是见证取样记录不符合要求,工序检查验收不严格;六是建设单位未按要求对旋挖桩基础工程委托监测;七是未提供桩基承载力及桩身完整性的检验报告。
(五)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的桃源世家房地产开发项目(二期),工程所在地为酉阳县,项目经理黄娟华,建设单位为酉阳桃花源旅游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杨波,监理单位为重庆建新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施仲衡。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钢筋工程在规格数量上与设计图纸严重不符,安装不规范、定位偏差大;二是混凝土浇筑未按规范要求留置试件;三是施工缝处理不规范,地梁底、桩顶夹石夹渣情况突出;四是未提供桩基完整性、钢筋焊接、机械连接工艺试验的检测报告及钢筋直螺纹套筒原材料的质量证明书;五是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职差;六是施工单位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不齐,未进行施工技术交底;七是监理实施细则无针对性,监理例会签到表弄虚作假。
(六)重庆一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文峰印象住宅小区工程(C区)C3#楼、C4#楼,工程所在地为黔江区,项目经理陈庶鹏,建设单位为重庆市宏甲山实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滕兵,监理单位为重庆大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刘洪江。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施工单位未编制专项试验检验方案,用于检验混凝土强度的试件抽取数量严重不足,混凝土施工记录不真实;二是经混凝土结构实体检测,悬挑梁、板的钢筋上部保护层过大;三是未经混凝土结构实体检测,即开始填充墙的砌筑施工,且部分阳台栏板砌体未可靠搭砌;四是监理人员到岗履职差,无相关混凝土见证取样记录,旁站记录关键信息缺失;五是预拌混凝土进场质量证明文件不齐。
(七)重庆嘉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黔江区桃子坝安置房建设工程,工程所在地为黔江区,项目经理蒋林江,建设单位为重庆市黔江区安畅交通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曾勇,监理单位为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黄晓全。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施工单位混凝土试件取样记录缺失,标养试件造假,用于检验混凝土强度的试件抽取数量严重不足;二是剪力墙约束边缘构件长度Lc范围内单肢箍漏设严重;三是水下混凝土强度不足,-9.3~-5.3m层侧墙未按设计要求采用抗渗混凝土;四是地下防水工程防水卷材选型有误,型式检验报告不规范,复检参数不全;五是机械连接套筒的型式检验报告与合格证不一致,未配备相应的检查工具;六是施工单位未落实三检制;七是项目经理、总监在岗履职差;八是监理单位见证取样履职差,旁站记录不齐,验收把关不严。
三、处理意见
(一)全市通报批评
对上述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中的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施工单位、重庆建新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等5家监理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二)纳入不良记录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管理信用信息发布行为的通知》(渝建发〔2015〕5号)规定,对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建新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地方建筑有限公司、四川省兴恒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重庆昌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重庆一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大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重庆嘉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纳入不良记录6个月。
(三)屏蔽入渝信息
按照《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规定,对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屏蔽企业入渝信息6个月。
按照《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36号)规定,对四川省兴恒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屏蔽企业入渝信息6个月。
(四)项目经理记分
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建发〔2015〕35号)要求,对已记满12分的项目经理严格落实各项后续处置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督查存在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应立即落实整改要求,按时向具有工程监管权限的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二)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本次督查发现的问题,切实督促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员落实整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应严肃查处,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市城乡建委。
(三)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引以为戒,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全面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