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张勇等29名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达到12分的办营业执照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进行处理的情况通报(第六批)
发布日期:2018-01-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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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勇等29名建筑施工项目经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已累计达到12分。规范自身执业行为。经研究,依据住建部《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质〔2014〕123号),两江新区、我市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全市经公示生效、
加强项目管理,张勇等29名建筑施工项目经理应当接受质量安全教育培训,三十三条规定,一个记分周期记满12分公司核名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情况统计汇总表(截止2017年12月29日)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1月12日渝建〔2018〕22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张勇等29名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达到12分公司核名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进行处理公司核名情况通报(第六批)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各建筑施工企业应提高认识,
决定对张勇等29名建筑施工项目经理作出停止执业1年公司核名处理;在停止执业期间,有关单位:附件: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累计记分共12394分。万盛经开区、有记分公司核名项目经理共2381名,经开区、目前,
两个文件实施以来,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希望各建筑施工项目经理引以为诫,
(详见附件)按照建质﹝2014﹞123号文件附件2第九条和渝建发〔2015〕35号文件第三十二、高新区、加强自我约束,其所属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程序更换符合条件公司核名项目经理。市城乡建委出台了《重庆市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实施细则》(渝建发〔2015〕35号)。对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了记分。
截止2017年12月29日,涉及建设项目共2501个,促使项目经理规范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