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30 00:00:00
来源于:http://zfcxjw.cq.gov.cn/xygl/zlaq/zlaqdt/2017-11-30-10647803.html
渝建〔2017〕669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全面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主体责任,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2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研究,提前谋划。市政府安委会目前正在制定我市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意见,市城乡建委将根据指导意见,制定发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
附件:《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29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