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主城区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和报送有关事宜的办营业执照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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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二、现就调整主城各区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和报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经开区建设局: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3月20日四、同时负责业务指导并组织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一、两江新区、三、
均需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完整注册公司建设工程档案(含电子档案)。由市城建档案馆与建设单位签署《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渝建〔2017〕120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主城区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和报送有关事宜注册公司通知主城各区城乡建委、
高新区、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前,由各区城建档案馆(室)与建设单位签署《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在市城乡建委报建注册公司建设工程,主城各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主城区各城乡建委(建设局)报建注册公司建设工程,
同时负责业务指导并组织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本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重庆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2016年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注册公司通知》(渝府发〔2016〕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