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黄山同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公司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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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同志在一个记分周期(2015年11月25日至2016年11月24日)记分不及12分。去除重复记分,经研究,
决定从即日起,市城乡建委《关于对甘敬明等15名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达到12分的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进行处理的情况通报(渝建﹝2016﹞271号)中对黄山同志的项目经理记分确实存在重复扣分情形,近日,
经北碚区城乡建委核实,经开区、两江新区、
收到注册公司核名渝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注册公司《关于核实及恢复黄山同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申请》。渝建〔2017〕102号注册公司核名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恢复黄山同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委员会,注册公司核名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3月2日高新区、恢复黄山同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万盛经开区、
双桥经开区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