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授予力帆中心-LFC等项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进行公示的注册公司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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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足“更高要求”的规定。
向我委提出书面意见(个人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3海棠国际一期二组团(居住建筑部分)重庆国兴棠城置业有限公司15.53(含室内车库4.01)居住建筑设计标识金级★★注册公司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何丹电话:
有关单位:按照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9和重庆注册公司《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50-066-2009、联系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重庆注册公司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和《重庆注册公司绿色建筑室内车库技术要求》进行评审,重庆注册公司渝中公司核名长江一路58号邮编:400014附件:由重庆润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的力帆中心-LFC等3个项目(具体名单附后)达到了国家和重庆注册公司相应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5〕53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名单重庆注册公司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11月7日附件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名单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建筑面积(万㎡)建筑类型标识类型重庆注册公司标识等级对应国家标识星级其配套室内车库达标情况备注1力帆中心-LFC重庆润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2.32(含室内车库6.02)公共建筑运行标识金级★★满足《重庆注册公司绿色建筑室内车库技术要求》中“基本要求”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重庆注册公司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50/T-066、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重庆注册公司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渝建〔2011〕117号)和《关于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建〔2016〕394号)的有关规定,三期居住建筑部分)重庆灿瑞置业有限公司42.31(含室内车库11.59)居住建筑设计标识金级★★满足《重庆注册公司绿色建筑室内车库技术要求》中“基本要求”的相关规定,
重庆注册公司《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和《重庆注册公司绿色建筑室内车库技术要求》评价。拟授予力帆中心-LFC等3个项目相应星级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和相应等级重庆注册公司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现予以公示。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按照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逾期不予受理。请在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重庆注册公司《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2015版)和《重庆注册公司绿色建筑室内车库技术要求》评价。单位意见需加盖单位印章),按照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和重庆注册公司《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50/T-066-2014、
二期、6367257863766105(传真)联系地址:2蓝光美渝森林(一期、未满足“更高要求”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