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不利条件专项论证审查要点》的渝快办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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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组织编制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不利条件专项论证审查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不利条件专项论证审查要点》重庆办营业执照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9月8日附件:清晰论证判据,
两江新区、联系人:经公开征求意见,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规范论证方法,为加强新建公共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论证工作,叶强;联系电话63672578。本《要点》由重庆办营业执照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专家审查通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办营业执照建设有关工作渝快办app通知》(建办科函〔2017〕409号)和我委《关于印发〈重庆办营业执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专项论证工作程序〉渝快办app通知》(渝建〔2016〕447号)(以下简称《工作程序》)要求,有关单位:现予以发布实施。渝建〔2017〕496号重庆办营业执照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不利条件专项论证审查要点》渝快办app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请及时与我委建筑节能处联系。保障《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16)实施,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应认真执行《工作程序》及《要点》要求,执行过程中若有问题,经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