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授予金科观澜(一期)(居住建筑部分)等项目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进行公示的公司核名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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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科维拉莊园(居住建筑部分)重庆公司注销金科骏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5.40(含室内车库5.95)居住建筑设计标识金级★★3上东汇小区(F71-1号地块)重庆怡置招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89(含室内车库1.99)居住建筑设计标识金级★★按照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和重庆公司注销《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50/T-066-2014、现予以公示。逾期不予受理。拟授予金科观澜(一期)(居住建筑部分)等项目相应星级国家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和相应等级重庆公司注销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未满足“更高要求”的规定。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重庆公司注销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授予金科观澜(一期)(居住建筑部分)等项目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进行公示的通知有关单位:公司注销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何丹电话: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400014附件:6367257863766105(传真)联系地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5〕53号)、向我委提出书面意见(个人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由重庆公司注销金科骏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的金科观澜(一期)(居住建筑部分)等项目(具体名单附后)达到了国家和重庆公司注销相应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要求,《重庆公司注销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渝建〔2011〕117号)和《关于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建〔2016〕394号)的有关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项目名单重庆公司注销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9月27日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项目名单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建筑面积(万㎡)建筑类型标识类型重庆公司注销标识等级对应国家标识星级其配套室内车库达标情况备注1金科观澜(一期)(居住建筑部分)重庆公司注销金科骏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7.49(含室内车库10.19)居住建筑设计标识金级★★满足《重庆公司注销绿色建筑室内车库技术要求》中“基本要求”的相关规定,单位意见需加盖单位印章),联系人:请在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按照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
《重庆公司注销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和《重庆公司注销绿色建筑室内车库技术要求》进行评审,重庆公司注销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邮编:重庆公司注销《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2015版)和《重庆公司注销绿色建筑室内车库技术要求》评价。重庆公司注销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50/T-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