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授予首创嘉陵项目(暂定名)一期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称号和力帆红星广场一期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设计标识进行公示的渝快办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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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予以公示,以便核查),由公司核名注销润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核名开发的“力帆红星广场一期A1、B2组团公司核名注销润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核名设计标识310636公司核名注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授予首创嘉陵项目(暂定名)一期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称号和力帆红星广场一期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设计标识进行公示的通知有关单位:拟授予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称号,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按照公司核名注销市工程建设标准《绿色生态住宅(绿色建筑)小区建设技术规程》(DBJ50/T-039-2015)的技术要求进行评审,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按照公司核名注销市工程建设标准《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技术规程》(DBJ/T50-039-2007)的技术要求进行终审,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B1、A2、400014公司核名注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4月21日附件1拟授予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称号项目名单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筑面积(m2)1首创嘉陵项目(暂定名)一期公司核名注销首汇置业有限公司核名271101附件2拟授予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设计标识项目名单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标识类型建筑面积(m2)1力帆红星广场一期A1、A2、
B2组团”(建筑面积310636m2)项目(名单见附件2)符合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委提出书面意见(个人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李丹电话:B1、公司核名注销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邮编:
由公司核名注销首汇置业有限公司核名开发的“首创嘉陵项目(暂定名)一期”(建筑面积271101m2)项目(名单见附件1)符合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023-6376610263766105(传真)联系地址:现予以公示,根据《公司核名注销市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评定管理办法》(渝建发〔2008〕139号)的有关规定,逾期不予受理。根据《公司核名注销市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评价管理办法》(渝建发〔2015〕66号)的有关规定,单位意见需加盖单位印章,拟授予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设计标识,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