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金科黄金海岸一期一批次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称号的渝快办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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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453.33㎡)符合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4月5日由重庆金科正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公司核名“金科•黄金海岸一期一批次”(建筑面积:根据《重庆市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评定管理办法》(渝建发〔2008〕139号)公司核名有关规定,同意授予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称号。渝建〔2017〕156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授予金科黄金海岸一期一批次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称号公司核名通知重庆金科正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按照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技术规程》(DBJ/T50-039-2007)公司核名技术要求进行终审,经过公示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