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授予金科黄金海岸一期一批次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称号进行公示的办营业执照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1 00:00:00
来源于:
单位意见需加盖单位印章,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由重庆金科正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渝快办“金科•黄金海岸一期一批次”(建筑面积:
现予以公示,以便核查),132453.33㎡)符合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李丹电话:拟授予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称号,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邮编:
40001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3月17日023-6376610263766105(传真)联系地址: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授予金科黄金海岸一期一批次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称号进行公示渝快办通知有关单位:
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委提出书面意见(个人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按照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技术规程》(DBJ/T50-039-2007)渝快办技术要求进行终审,根据《重庆市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评定管理办法》(渝建发〔2008〕139号)渝快办有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持有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