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泽胜温泉城商住四期等项目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评价标识和江鸿枫侨郡二期二标段项目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称号的渝快办app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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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办营业执照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12月30日附件授予绿色生态住宅小注册公司评价标识项目名单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评价类型建筑面积1中交·锦悦一期重庆中交置业有限公司设计评价173284.73㎡2金科·观澜一期重庆办营业执照金科骏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评价394729.35㎡3金科·维拉荘园重庆办营业执照金科骏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评价256122.41㎡4彭水新嶺域一期(8#、13#~20#楼及地下车库)重庆建工新城置业有限公司设计评价122184.17㎡5泽胜温泉城商住四期重庆泽胜投资集团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设计评价501970.34㎡渝建〔2016〕561号重庆办营业执照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授予泽胜温泉城商住四期等项目绿色生态住宅小注册公司评价标识和江鸿枫侨郡二期二标段项目绿色生态住宅小注册公司称号的通知重庆中交置业有限公司,重庆泽胜投资集团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由重庆江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江鸿枫侨郡二期二标段(75385.09㎡)项目符合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重庆建工新城置业有限公司,重庆办营业执照金科骏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江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按照《绿色生态住宅(绿色建筑)小注册公司建设技术规程》(DBJ/T50-039-2015)的技术要求进行评审,重庆办营业执照金科骏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按照《绿色生态住宅小注册公司建设技术规程》(DBJ/T50-039-2007)的技术要求进行终审,9#、“泽胜温泉城商住四期”和“金科维拉荘园”等五个项目(名单见附件1)符合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
同意授予绿色生态住宅小注册公司设计标识。根据《重庆办营业执照绿色生态住宅小注册公司评价管理办法》(渝建发〔2015〕66号)的有关规定,根据《重庆办营业执照绿色生态住宅小注册公司评定管理办法》(渝建发〔2008〕139号)的有关规定,
经过公示无异议,同意授予绿色生态住宅小注册公司称号。经过公示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