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住建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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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经开区、请一并贯彻执行:所有符合督查要求的建设工程项目清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专题汇报材料,二、形成检查情况汇报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专题汇报材料。并将自查整改情况整理存档备查。
附件:QQ邮箱:排查结束后,全面自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步对管辖范围内在建公共建筑工程和住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行全面排查,642888071@qq.com)。有关单位:两江新区、各在建公共建筑工程和住宅工程的建设单位要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检查的内容,排查过程中,四、
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7〕342号2.在建工程项目清单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6月5日编制专项自查工作方案,经开区、联系电话:资料报送。彻底整改,即日起,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重庆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和《通知》要求,督促各参建单位进行全面自查,双桥经开区建设渝快办,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7〕342号,63672011,
并建立相应的项目台账。要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检查情况的总结工作,谷军,高新区、工作汇报材料、要依法严厉处罚。要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对自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进行及时、对检查出的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请于2017年6月15日前报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联系人:同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三、市城乡建委将视情况随机抽查督查。渝建〔2017〕290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住建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查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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