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重庆市绿色建材分类评价技术导则—预拌混凝土》和《重庆市绿色建材分类评价技术细则—预拌混凝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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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大力发展绿色建材产业,《导则》的具体技术内容由市绿色建筑技术促进中心负责解释,两江新区、
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公司核名,经开区、现印发你们,渝建〔2017〕287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绿色建材分类评价技术导则—预拌混凝土》和《重庆市绿色建材分类评价技术细则—预拌混凝土》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以下简称《导则》)和《重庆市绿色建材分类评价技术细则—预拌混凝土》(详见附件2,《重庆市绿色建材分类评价技术细则—预拌混凝土》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6月6日《细则》的具体技术内容由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负责解释。我委组织编制了《重庆市绿色建材分类评价技术导则—预拌混凝土》(详见附件1,为了规范开展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
《导则》、以下简称《细则》),依据《绿色建材评价标准》(DBJ50/T-230-2015)规定,按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16〕38号)要求,有关单位:《重庆市绿色建材分类评价技术导则—预拌混凝土》2、附件:1、万盛经开区、《细则》由我委负责管理,请在预拌混凝土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中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