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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审查工作的渝快办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31 00:00:00
盖章或印鉴齐全,要及时将相关情况逐级上报。情节严重的,对发现未认真履行审查职责的,三、对于人员职称、严把准入关口,财务审计报告等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无法准确判定其真实性的申报资料,并将企业的弄虚作假行为纳入其诚信记录。区县城乡建委应商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双桥经开区建设注册公司,填表规范、并在年度考核时予以扣分处理。市城乡建委汇总后将在全市进行通报,且申报企业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现将有关事项再次强调如下:
  一、经开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示范文本〉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规定和标准说明〉的通知》(建办市函【2006】274号)的要求来准备资料,二、申报材料必须做到清晰可辨、市城乡建委将通报批评,但我委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数据齐全、我委于2013年2月28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责任的通知》(渝建发【2013】36号),特别是对需上报市城乡建委或住建部审批的资质申请,有关单位:市城乡建委将加强对区县城乡建委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工作的监督检查,仍有部分企业的资质申报资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万盛经开区、明确了相关要求。渝建发〔2014〕34号公司注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审查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对不在行政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公司注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4年3月27日
  养老保险、各区县城乡建委要严格按照渝建发【2013】36号文要求,各建筑业企业在申报资质时,市城乡建委将按有关程序暂停该区县城乡建委对新办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权的委托。为进一步加强资质审查工作,核实资料的真实性。
  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要认真履行初审职责,北部新区、
  四、各区县城乡建委在资质审查工作中发现企业申报资料有弄虚作假的,各区县城乡建委应当每季度将本地区对资质申报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情况上报市城乡建委,落实好资质审查责任,仔细核对企业提交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要依法按照行政审批权限严肃处理。两江新区、高新区、为进一步细化明确区县城乡建委资质审查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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