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司核名公示
发布日期:2014-10-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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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的规定,在市质监总站初审合格的基础上,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意见的,注册公司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邮政编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2014年10月22日附件:联系地址: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序号企业名称申报类别审查结论1注册公司兴达建设监理有限办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增项同意2中煤科工集团注册公司设计研究院有限办营业执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延续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延续矿山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延续同意3注册公司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办营业执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升级同意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增项不同意4注册公司建北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办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延续同意5注册公司翰普弘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办营业执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升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增项同意公示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5日。个人或企业如对公示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应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63672120联系传真:我委组织专家对近期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注册公司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http://www.ccc.gov.cn/)上予以公示,以单位名义反映意见的,400014联系电话:
63672120附件: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