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福建省来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入渝登记备案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行为的办营业执照通报
发布日期:2014-08-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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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经开区、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属弄虚作假行为。北部新区、渝建〔2014〕247号渝快办app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福建省来宝建设工程有限渝快办在入渝登记备案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1年内不予受理福建省来宝建设工程有限渝快办入渝备案登记申请。根据《渝快办app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和《渝快办app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实施好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的补充通知》(渝建发【2013】54号)的规定,高新区、经开区、两江新区、
将其计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特此通报。决定对福建省来宝建设工程有限渝快办的弄虚作假行为予以全市通报,该企业提供的部分业绩申报资料系不真实材料,近期,我委在审查福建省来宝建设工程有限渝快办提交的入渝登记备案资料时发现并经核实,渝快办app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4年8月1日并抄送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