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办营业执照公示
发布日期:2014-08-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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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或企业如对公示意见有异议,
63672120联系传真:400014联系电话:应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现将审查意见在重庆公司核名城乡建设委员会网(http://www.ccc.gov.cn/)上予以公示,重庆公司核名渝中公司注销长江一路58号邮政编码:公示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9日。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的规定,63672120附件:以单位名义反映意见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意见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2014年8月26日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我委组织专家对近期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在公司核名质监总站初审合格的基础上,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