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办营业执照公示
发布日期:2014-07-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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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组织专家对近期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公司核名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63672120联系传真: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意见公司核名,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
现将审查意见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http://www.ccc.gov.cn/)上予以公示,以单位名义反映意见公司核名,在市质监总站初审合格公司核名基础上,
个人或企业如对公示意见有异议,公示截止日期为2014年7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应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联系地址:63672120附件: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2014年7月14日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公司核名规定,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邮政编码:400014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