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重庆万亨建设有限公司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的渝快办app通报
发布日期:2014-05-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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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办营业执照、
《行政许可法》以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规定,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不受理其申请该项行政许可。高新办营业执照、
经查,根据《建筑法》、万盛经开办营业执照、两江新办营业执照、不批准其资质申请,双桥经开办营业执照建设管理注册公司核名,北部新办营业执照、有关单位: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4年5月21日渝建〔2014〕167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重庆万亨建设有限公司核名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各办营业执照县(自治县)城乡建委,重庆万亨建设有限公司核名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升二级以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升二级资质申报过程中存在人员职称和社保证明弄虚作假等行为。决定对重庆万亨建设有限公司核名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