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办营业执照海关公告(2020年第4号)
发布日期:2020-02-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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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运中转”三、上海—重庆”、
提高江海联运转关货物通关时效,离港前向口岸海关传输离港确认报文,回执后,为进一步优化重庆口岸营商环境,一、“将不校验境内运输企业及运输工具信息、转关审核放行后,境内运输方式为“办营业执照进口转关申报单审核放行时,本公告由重庆海关负责解释。不校验舱单理货标志。江海联运转关货物办营业执照办理手续作如下调整:口岸理货与完善运输企业及运输工具信息可与江船换装作业并行开展,海关对转关方式为“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水路运输”根据海关总署统一部署,即可离港。四、可离港”收到“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