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价格透明
- 信息保密
- 进度掌控
- 售后无忧
各电子口岸用户:
在新一代海关信息系统(互联网+海关)和单一窗口标准版建设过程中,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建立了以微服务为代表的新一代技术架构,并实现了统一认证、多浏览器支持等特性,极大地提升了用户体验。目前,货物申报、舱单、运输工具等项目已基于新架构运行,支持在统一架构的基础上同时满足互联网+海关和单一窗口的业务要求,支撑能力良好。
为进一步提升对外服务能力,数据中心开展了新技术架构升级和旧架构项目下线的工作,现定于6月30日下线旧架构(电子口岸预录入系统,以下简称QP系统)中相应的12个应用项目(详见下表),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旧版系统下线应用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下线时间 |
1 | 新舱单(MFT)(海空运) | 2019年6月30日 |
2 | 公路舱单申报系统 | 2019年6月30日 |
3 | 保税担保系统 | 2019年6月30日 |
4 | 金二加工贸易手册管理系统 | 2019年6月30日 |
5 | 金二加工贸易账册管理系统 | 2019年6月30日 |
6 | 金二特殊监管区域管理系统 | 2019年6月30日 |
7 | 金关二期加工贸易保税物流管理系统 | 2019年6月30日 |
8 | 展览品申报 | 2019年6月30日 |
9 | 减免税 | 2019年6月30日 |
10 | 减免税后续 | 2019年6月30日 |
11 | 运输工具管理系统(海空运) | 2019年6月30日 |
12 | 公路运输工具申报系统 | 2019年6月30日 |
一、下线的12个应用项目届时在QP中将无法看到,可以继续在单一窗口和互联网+上使用;
单一窗口网址:
互联网+海关网址:
二、已在QP系统中录入、暂存、申报的数据,在单一窗口或互联网+上可以查询并继续操作;
三、原报文导入传输方式不受本次切换影响,海关总署2016年第16号公告和单一窗口标准版导入模式同步支持。
请各电子口岸用户尽快开展切换工作,保障业务顺畅开展。如需咨询,可拨打服务热线:023-67709530。
特此通知。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重庆分中心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