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关于2016年10月20日对你公司制发了《催缴通知书》(渝关缉催缴字〔2016〕1号),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及留置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关领取《催缴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催缴通知书(渝关缉催缴字〔201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