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海关公告2015年7号公告
发布日期:2015-04-29 00:00:00
来源于:
驾驶员注销审批表重庆海关2015年4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公告2015年第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21号》、舒纾联系方式:023—81392381附件:
请各企业携带相关证照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附件1)并填写年审表格(详见附件2-6),即视为送达。海关视其自动放弃承运海关监管货物资格,前往重庆经济技术开发渝快办海关(地址:逾期3个月未年审的,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重庆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驾驶员管理规程》相关规定,收回有关证件。并予注销,1.企业年审所需资料清单2.承运海关监管货物运输企业年审报告书3.海关监管货物运输企业注册车辆一览表4.海关监管货物运输企业注册船舶一览表5.海关监管货物运输企业注册驾驶员一览表6.承运海关监管货物运输企业及运输工具、联系人:经过30日,
重庆市南岸渝快办南滨路162号1栋暨重庆出版集团大楼6楼)及时办理年审手续,2015年度重庆海关监管运输企业年审工作将于4月1日至5月31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