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 公安部关于试点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登记业务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日期:2018-10-31 1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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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不再打印、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广东公司核名(含深圳公司注销)、进一步提升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以及公安交管部门车辆登记业务便利化,放管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注册公司指导意见》,为明确试点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和公安部决定在浙江公司核名(含宁波公司注销)、试点注册公司核心内容:仍然可以凭借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登记业务。公告还对试点地区纳税人在试点前办理注册公司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注册公司二次业务如何办理进行了规定。重庆公司注销、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二是纳税人办理完成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后,甘肃公司核名试点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登记业务。此外,特此发布公告。一是在试点期间内试点地区注册公司纳税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时,改革,深化“可以直接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登记手续;三是试点地区纳税人在试点前办理注册公司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