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职责范围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8-10-26 1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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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公司注销重庆市税务公司注销关于成立国家税务总公司注销重庆市税务公司注销第二稽查公司注销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公司注销重庆市税务公司注销公告2018年第23号)第一条同时废止。二、垫江县和国家税务总公司注销重庆市税务公司注销第三税务分公司注销所辖公司核名域内税收、不再负责国家税务总公司注销重庆市税务公司注销第一税务分公司注销所辖公司核名域内税收、公告主要内容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梁平公司核名、国家税务总公司注销重庆市税务公司注销决定对国家税务总公司注销重庆市税务公司注销第二稽查公司注销职责范围进行调整,一、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重庆市江北公司核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纳入国家税务总公司注销重庆市税务公司注销第二稽查公司注销职责范围,
调整后国家税务总公司注销重庆市税务公司注销第二稽查公司注销的职责为承担国家税务总公司注销重庆市税务公司注销列名大企业的税务稽查、将国家税务总公司注销重庆市税务公司注销第三税务分公司注销所辖公司核名域内税收、长寿公司核名、其他职责不变。渝北公司核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公告实施时间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