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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保密
- 进度掌控
- 售后无忧
11月1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宣部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指出,各地要将无偿献工作开展况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的考核指标体系,将献屋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并索将无偿献纳入征信系统。同时,区域间液调配不得收取互助金,索开展预约献服务。
《通知》调,要将无偿献工作与精文明建设、卫生城市创建等结合,进一步巩固领导、部门协作、广泛参与的无偿献工作格局。地方各级卫生健康、发展改革等部门应当建立完善“质量上收、服务下沉”的站服务体系,加大对站新建扩建等建设的支持力度。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对献屋建设、流动采车停放提供支持,鼓励建立省域内站一体化管理模式。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安排经费,保障站正常运行和发展。
《通知》对4个方面提出了要求:一是提供优质便捷献服务。如索建立“互联网+无偿献”服务模式,完善献者及直系亲属出院时直接减免用费用流程等。二是拓展无偿献模式,推动团体无偿献和街头流动无偿献协调发展,索开展预约献服务。三是完善高危献者屏蔽和淘汰制度,健全液预机制。同时,完善液筛查策略,视增加液筛查项目。四是提升贫困地区液保障能力,各地与贫困县县院建立对口帮扶关系的院应当提升县院临床合理用水平。
《通知》还指出,各地要建立多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机制,化动员,形成工作合力。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红十字会要会同宣、精文明、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相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加同队系统的合作,建立民融合联动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和部门职责,制定实施办法,做好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