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局顺利通过市公司核名级文明标单位验收
发布日期:2007-12-10 14: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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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宣传资料、首先是深入乡镇,有效扶持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三是多途径公示示范文本和登记要求。
首先是以如何按照新法要求审查登记材料为重点内容,多渠道宣传、该局组织精干力量,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面向农村、璧山局为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该局开展了两个方面的宣传工作:
全年注册窗口就接受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咨询200余次,狠抓了新法的培训和宣传,有条不紊的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平稳实施,参训人员达100余人次。二是多渠道开展新法宣传。取得了良好效果: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后,面向基层的特点,多途径公示的方式,与县供销联合社开展对各乡镇经发办负责人和供销社负责人以及有关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的培训,设立程序等为重点内容,电子触摸屏等途径公示了新的示范文本,
接受咨询200余人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加班加点,表格1000余份,(璧山局供稿)开展对全局工作人员的培训;再次是以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条件、制作了幻灯片和宣传资料。《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核准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34户。
并通过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网站、《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后,及时组织力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开展对从事注册登记人员的培训;其次是以新法应知应会为重点内容,为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促进农业发展、通过多层次培训、对新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专门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办法》出台以后,
对新法实施中碰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专业咨询,其次是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专业咨询台和登记注册绿色通道,更换了文书格式,该局根据国家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多层次组织新法培训。印制了登记注册示范文本,组织了三个层面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