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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4月1日市局电子商务监管平台全面启用以来,高新区工商分局高度重视,积着手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建库工作,截止4月30日,分局通过对市局下发的两千余条检测数据进行认领排查,圆满完成了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建库工作,共计建库1001户,建库数量居全系统之冠,占全市建库总数的17%。主要的措施为:
一是领导重视,安排周密。多年来分局充分认识到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建库是开展电子商务监管的基础工作,是将虚拟网站和网站开办实体有机结合的有效办法。对电子商务监管平台启用以来的次建库工作,分局领导高度重视。针对该局认领排查数据,数量大、任务重、人手紧的点,分局领导召开专门会议明确各部门职责,确定建库任务完成时间。明确由信用科牵头,综合协调全局电子商务监管工作。各所确定一到两名电子商务监管工作人员对市局下发的检测数据进行认领、排查、建库,完成时间为4月30日。
二是培训及时、设施保障。先在电子商务监管平台启用前对从事电子商务监管的工作人员进行了电子商务监管平台的操作及业务应用培训,确保了每一位电子商务监管工作人员都能熟练操作电子商务监管平台,为建库工作的圆满完成下了理论基础。其次为电子商务监管平台应用提供必要的设施保障。由于电子商务监管平台是以外网(互联网)为应用环境的业务系统,分局在全局开通了互联网,扩宽了网络带宽,为建库工作的圆满完成提供了硬件保障。
三是方法得当、保证质量。分局严格按照市局《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建库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切实开展建库工作。先在培训时,统一了认领排查的流程,规范了认领排查的用语,保证了建库数据质量的规范。其次,注意测试数据的清理,在平台正式启用后严产生任何与工作无关的数据,保证了建库数据质量的真实。再次,对市局直接导入的数据进行核查,补充完善其相关内容,保证了建库数据质量的完整。第四,通过日常巡查、年检工作等对建库内容进行完善充实,保证了建库数据质量的准确。五是要求各所在日后的认领排查建库工作中,对于市局新分发的电子商务搜索监测数据,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认领,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录入建库工作,保证了建库数据质量的及时。(高新区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