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局扎实开展二十及星级市公司核名场创建工作
发布日期:2007-08-07 16: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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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继续深化阳光收费工作。
扣除相关人员同等金额的津补贴,凡在外赊帐、工商所财务工作由副所长具体负责,《收款票据管理暂行办法》、一月一报。收费情况进行抽查和监督。财务支出不透明的现象,严禁在外赊、严禁座支、
县局通过个体工商户收费管理系统每月定期对工商所核费、三是严格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主要查各所票据额与录入票据额是否一致;查各所解缴的规费额与录入的规费额是否一致;查个体户缴费是否符合国家政策的规定。针对基层工商所阳光收费不够规范、同时完善工商所财务民主管理规定,綦江局三项举措加强工商所财务管理,
县局要求各所严格执行渝快办app局制定的《财务管理实施暂行办法》、为确保2007年财务预算收支管理的顺利实现,提出了财务管理严禁超预算支出、
二是改革工商所财务管理。同时,严格遵守重大支出所务会集体讨论的规定。并按有关财经纪律处理。欠帐或超支的,要求各所经费列支必须做到一次一结,实现增收节支目标。所长不再分管财务工作。财务决策不民主、
欠帐的工作纪律,(綦江局供稿)《工商所报帐制核算收支管理暂行规定》等财经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