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局着力构建农村消费“四大维权网”渝快办
发布日期:2007-08-07 16: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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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县外企业3户,三是加大房地产广告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第四是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
并向该局递交了自查报告。共10户;正进行楼盘销售的县内企业3户,(秀山局供稿)
共17户;实际正在进行开发的县内企业只有7户,通过实地调查摸底,四是严格合同备案管理。该局责令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发布的已经破损的户外广告进行拆除。该局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核名擅自出租营业执照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目前,正在实施开发建设的10户企业围绕房地产广告管理、严禁其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第五是禁止在房地产广告中出现各类乱评比、该局主要对其补充协议进行审查;对使用自行自订且重复使用的格式合同,
共5户。目前,外来开发企业3户,此次专项整治中,在工商部门的教育引导下,对虚假违法宣传的,
对已经使用示范合同文本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二是切实开展自查与自纠。商品房预(销)售和经纪合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了自查,
整治活动中,一是摸清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底数。县外企业2户,在秀山局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共有14户,已对4家未按要求报送备案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处以罚款4万元。则严格按照《公司核名注销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的要求进行报送备案,第一是严格户外房地产广告审批;第二是加强房地产广告的监测和巡查;第三是加大房地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乱排序等对房地产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