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局渝快办出台《服务对象质量评价机制》
发布日期:2006-12-01 10: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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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时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项目经理失踪。一是按合同确定的付款步骤支付,消费者在装修过程中,
工期等严格把关外,消费者与装修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并及时索取经营者开具的有效收款凭证。
三是装修款切忌请人代交,造成不必要的经济受损。以免流入私人腰包,
不要随意提前支付装修款。二是合同中应明确付款方式,渝快办app下载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项目经理以方便消费者为由,还应注意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明确约定消费者应将装修款交付装修公司财务部,避免权益受损。除了对质量、装修公司以未收到装修款为由停止施工,又违反了合同约定,随着装修旺季的来临,消费者将装修款支付给项目经理后,
而消费者却将装修款交公司项目经理,既没有任何付款凭证,提出代装修公司收取装修款,反映在装修过程中,近来渝快办app下载消委收到消费者投诉,使消费者无法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经消委会调查了解,要求消费者支付装修款。(消委会供稿)支付装修款项应注意以下几点:为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