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价格透明
- 信息保密
- 进度掌控
- 售后无忧
合同格式条款广泛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分局立足合同监管职能,拓宽工作新思路,将全面推进合同格式条款的备案和日常监管工作放在开展行政执法的前沿第一线。目前,已备案消费领域格式条款93份(其中售房合同43份),并对存在的不平等格式条款限期整改。
一是建章立制,加大《条例》的宣培训力度。分局制定了《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办法》,明确了监督权限、审查内容、申请受理、审查程序和工作要求,采取上门服务、以会代训、发放宣资料等形式,加大对《条例》的宣和培训,使广大企业尽快了解、掌握并自觉执行《条例》,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突出重点,“五个到位”抓格式条款备案监管。以房屋买卖中介、住宅装修装饰、物业服务、旅游、运输等五大领域为监管备案范围重点清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工商所通过实地、网络查询等方式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合同格式条款的备案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坚持“五个到位”,即行业到位、企业到位、条款到位、监管到位、审查到位。摸清合同备案况,对企业少报备、漏报备、擅自修改通过的备案条款和用而不备、备而不用的问题进行清查。截止2007年上半年,清理出全区涉及五大领域的企业有565户,其中,房地产开发及中介企业140户,住宅装修装饰企业82户,旅游企业16户,运输企业185户,物业服务公司142户。
三是积调解合同争议,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分局发挥合同监管职责,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中的合同争议,对企业合同文本中存在的违《合同法》、《消法》以及《条例》的不平等格式条款限期整改,并及时办理备案手续,有效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2007年6月下旬,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小区物业停车收费, 却不承担车辆保管责任。经发现,业主与小区物业方签定的《停车场临时租赁协议》中的确存在扩大经营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平等格式条款。分局向物业方宣了《合同法》、《重庆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物业方对该不平等条款限期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文本报工商分局备案,组织双方调解后,消费者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圆满解决了此次争议。(九龙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