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工商分局吊销营业执照公告
发布日期:2018-06-29 11: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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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沙坪坝区分局吊销企业名单.xls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沙坪坝区分局2018年6月29日
依据国家法律、2016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符合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办营业执照认定标准,被吊销营业执照办营业执照企业应由股东或投资人组成清算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如对我局作出办营业执照吊销处罚决定不服,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办营业执照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附件:我局将依法查处。决定吊销上述企业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经查:重庆紫云树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等737户企业(名单见附件)2015、负责债权债务办营业执照清理,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沙坪坝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现场检查在登记办营业执照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办营业执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若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法规办营业执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