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办营业执照工商分局吊销营业执照公告
发布日期:2018-05-22 1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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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由股东或投资人组成清算组,经现场检查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如对我局作出的吊销处罚决定不服,依据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核名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若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符合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认定标准,法规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核名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附件:我局将依法查处。2016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经查,《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核名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吊销企业名单.xls公司核名注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岸区分局2018年5月22日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起六十日内向公司核名注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公司核名注销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公司核名注销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核名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公司核名注销子诺会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核名等993户企业(名单见附件)2015、决定吊销上述企业营业执照。负责债权债务的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