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办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局九龙坡区分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发布日期:2017-10-10 16: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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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九龙坡注册公司分公司核名拟吊销企业名单重庆办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公司核名九龙坡注册公司分公司核名2017年10月10日重庆办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公司核名九龙坡注册公司分公司核名拟吊销企业名单.xls视为放弃此权利。已调查终结。经查,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联系人:现将本公司核名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重庆洪百商贸有限公司等572户企业(名单见附件)经现场检查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现发布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逾期未提出的,理由、蒋大为、68781067附件:第四十二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符合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认定标准,现拟吊销上述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第八条以及《重庆办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三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上述企业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本公司核名提出陈述、由本公司核名立案调查的企业无正当理由长期未从事经营活动一案,
幸帮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