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快办工商行政管理局铜梁区分局吊销公告
发布日期:2017-01-12 14:51:58
来源于: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
铜梁县恒远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渝快办app下载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复议,故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采取公告送达,本局决定吊销上述企业的营业执照。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与上述企业取得联系,经查: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单重庆渝快办app下载工商行政管理局铜梁办营业执照分局2017年1月12日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xls《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之规定,也可在六个月内向铜梁办营业执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铜梁县恒远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名单附后)存在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
铜梁县恒远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附件: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