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快办工商行政管理局沙坪坝区分局吊销公告
发布日期:2016-12-15 10: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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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宏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向重庆公司核名工商行政管理局或重庆公司核名沙坪坝公司注销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沙坪坝公司注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附件:经查: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重庆公司核名工商行政管理局沙坪坝公司注销分局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重庆公司核名工商行政管理局沙坪坝公司注销分局吊销营业执照名单.xls可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吊销其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