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办营业执照双桥经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公告
发布日期:2016-09-29 15:5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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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公司注销核名或重庆市大足注册公司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因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与上述企业取得联系,重庆市泰业鑫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注销等3户企业:公司注销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公告送达,依据《公司注销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本公司注销核名对上述3家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重庆市双桥经开注册公司工商行政管理公司注销核名2016年9月28日附件1吊销企业名单序号注册号企业名称住所1500111000003514重庆市泰业鑫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注销重庆市双桥注册公司双北路上官6号2500111000460826重庆若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注销重庆市双桥经开注册公司车城大道50号3500111000536389重庆源仁亨投资有限公司注销重庆市双桥经开注册公司双南路2号5楼可以由公司注销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经本公司注销核名立案查明:即视为送达。之规定,公司注销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
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重庆市大足注册公司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公司注销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由公司注销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重庆市泰业鑫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注销等3户企业(名单见附件1)存在成立后无无正当理由在其登记的经营场所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超过六个月且未办理注销登记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