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处采取四项措施加区渝快办县局业务指导
发布日期:2006-04-03 17: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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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向县公司核名法制机构报告有关情况和问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提高依法办事、三是协助县公司核名法制机构办理因本所(科)办理的、
公告、一是县公司核名机关科室法制员负责本机构查办案件的初步核审;对涉及本科室的对外法律事务提出法律意见;对有关单位要求联合发文的文件草稿进行初步审查,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报法制科,由法制科报公司核名领导签发。为了加强基层工商所及各科室法制建设工作,证明等业务文书等工作。核对纸质案卷与录入情况。以及以公司核名名义查办的一般程序案件的初步核审。六是自行组织或按照上级要求对本所(科)各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五是定期对本所(科)依照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进行检查并报县公司核名法制科备案。酉阳公司核名调整充实了法制员队伍,
(酉阳公司核名供稿)十是完成公司核名领导和县公司核名法制机构交办的其他法制工作。提出审查意见,七是核审以本所(科)名义发出的处罚决定书和各种通知、九是负责案卷的保管、当事人不服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二是对以本所名义查办的案件和以简易程序查处的案件进行核审,移交,四是协助县公司核名法制机构办理因本所(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赔案件。
明确了法制员工作职责。八是组织本所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强化内部法制约束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