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川区分局关于部分企业确认开展经营活动的办营业执照公告
发布日期:2016-07-04 18: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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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文件要求,
对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特此公告。待确认经营的45户投资类企业.xls重庆公司注销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川区分局2016年7月4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45户失联企业名单(见附件)公告如下,请以下企业从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前往辖区工商所确认是否正常开展经营活动。附件:发现部分企业未在注册地经营且无法联系,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公司或个人独资企业将依法予以吊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我局对辖区内的投资类型企业进行实地检查,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