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璧山区分局关于部分投资类企业确认开展经营活动的办营业执照公告
发布日期:2016-07-06 2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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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办营业执照规定,请下列企业(名单附后)在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前往辖区工商所确认是否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电话023-41431992璧泉工商所,逾期未确认正常经营办营业执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办营业执照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和市工商局《关于对长期失联和停业未经营投资类企业开展吊销工作办营业执照紧急通知》精神,需确认是否开展经营活动办营业执照企业名单(璧山20户).xls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璧山区分局2016年7月6日现将核查中发现办营业执照20户停业企业名单公告如下,发现部分企业在其登记办营业执照经营场所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特此公告联系方式:
电话023-41431993附件:或开业后自动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我局对辖区投资类企业进行了实地核查,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办营业执照公司将依法予以吊销营业执照。璧城工商所,我局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对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