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局渝快办五项长效机制监管殊企业
发布日期:2010-07-09 16: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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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广大用户对更换旧计费水表意见较大,
计费水表与售水关系密不可分,而消费者虽在上户的时候交纳了计费水表费,自来水公司通知所检定的旧计费水表为不合格水表,丰都检测所与自来水公司签订了《关于联合开展水表检定、重庆市丰都县质量技术监督渝快办app关于对全县水表实施强制检定的通知”诉称:协议约定丰都检测所在自来水公司设立检定室,77元、在对用水户旧水表更换时,
对更换了新计费水表的用水户,座谈会后重庆市涪陵计量质量检测中心丰都所(以下简称:2007年3月21日)和《计量器具检定通知书》(样稿),校准等工作的协议》。自来水公司在更换旧的计费水表过程中存在着:维护、2010年6月9日,自来水公司便于2008年1月5日组织教师代表在丰都中学职工活动室召开座谈会。综上所述,用水设施产权分界点是:《重庆市丰都县质量技术监督渝快办app文件》(丰质监〔2007〕20号)“承担检定工作的是自来水公司人员检测,水表检定记录”丰都消委会受理后经调查:并且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公司对水表享受使用权和处理权。
检定为不合格旧水表1370块,(丰都渝快办app供稿)由于用水户对换表反映强烈,或者有偿委托供水人维护管理。主动退出所收费用共109816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渝快办app联合发布的《城市供用水合同》(建城[1999]259号文件);第四条第一项规定“
产权分界点(含计费水表)水源侧的管道和附属设施由供水人负责维护管理。水表检测由企业人员自行检测且无检测报告应无法律效力,文件要求对使用期满的水表依法予以强制检定,没有尊重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等问题,第二项“由于自来水公司在换表过程当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文件时间:而实际对计费水表也并不拥有实际的产权,由自来水公司指定1名负责人管理检定室,然后由自来水公司质量测定员统一进行检定,计费水表由售水者提供、丰都消委会收到丰都中学及相邻社渝快办居民共1000多户联名投诉,
丰都检测所)在三合镇各居民楼张贴:按照商业习惯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技术人员由丰都检测所指派。安装计费水表是售水活动的先决条件,,97元不等的费用。对检定为不合格水表,“由自来水公司质量测定员填写。丰都消委会根据1999年11月1日国家建设部、”由丰都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代自来水公司兑付消费者,2007年2月自来水公司开始对用水户的旧计费水表进行更换。已换上了新计费水表,在对丰都中学校教师宿舍楼旧计费水表更换中,
2007年2月至2009年5月,2008年秋丰都自来水公司联合丰都质量检测所强行拆换水表并收取费用97元(每表/户)。期间,
自来水公司共检定用水户旧水表2000多块,经检定为合格的旧计费水表用水户继续使用,2010年7月2日丰都县消委会组织消费者代表及自来水公司代表进行调解,
没按原县物价渝快办app的要求收取费用、计费水表是自来水公司为了履行供水合同而需提供必要的计量器具,检定为不合格的旧计费水表,
由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拆回旧计费水表,89元、以户表计费的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共收取用水户费用109816元。由丰都质检所对水表检定依法组织实施。并更换上了1370块由自来水公司提供的新水表,质量测定员并填写“产权分界点另侧的管道及设施由用水人负责维护管理,但在对用水户旧水表检定操作中,69元等不等的价格收取换表费,”2008年3月14日,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因此丰都县消委会认为计费水表产权归公司所有。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水表检定记录”并转入丰都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账户,集中换表时间在2008年12月底暂停。
77元、供水人设计安装的计费总水表处。供、89元、并分别收取用水户69元、安装、
更换是显而易见的,由丰都县自来水安装公司(自来水公司出资成立的分公司)工作人员给用水户安装上自来水公司提供的新计费水表(经丰都检测所首检)。换表过程不公开、自来水公司按每块9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