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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局认真履行国家赋予工商部门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况的变化,市局的内设机构和直属行政单位,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现行执法办案体制需要进一步索改革。
一、存在的问题
(一)综合执法力度不够。一是执法资源分。经济检查总队、公平交易处和其他业务处室都有办案职责,都在办案,职责较为分,没有形成统一执法的力度。二是案件管理无序。案件管理机构重叠、职能交叉,对案件处罚自由裁量权不一,导致案件多头管理、多头指导、多头执法,缺乏统一的指挥和调度。
(二)业务指导力度不够。我市是一个较为殊的直辖市,管理单元多,市级机关的指导职责较其他省市更重。目前,各处室定编定员、人员较少,查办案件的人力和精力有限,如果投入大量的人力查办案件,一定程度上牵制、削弱了“研究、政策制定、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职能的发挥。
二、改革思路及建议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总体职能,本着有利于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水平、拓展执法领域、化综合执法的总体原则,努力建设“四型工商”。在现行执法体制的基础上,建立一支专业化、规范化的执法队伍,实行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使执法办案高效快捷、执法程序准确规范、执法结果公平公正,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全市经济全面发展。
(二)改革思路。根据工商部门从“统管理型”向“监管执法服务型”转变的新要求,立足于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的整体职能,着力解决好目前综合执法力度不够、业务指导力度不够的问题,提出执法办案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整合办案资源,组建规格较高的专业化执法办案机构,建立一支专业化较的执法办案队伍;业务处室主要履行“研究、制定政策、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的职能,按照各自的职能对专门执法办案机构进行相关业务指导,适当保留办案职能,但原则上不直接办案。
(三)体制设计。建议将公平交易机构和经济检查机构合并,成立规格较高的工商行政管理执法总队,主要履行“组织指挥、统筹协调、案件指导、案件查处”的职能,成为一支专业化较的执法办案队伍。业务处室主要履行“研究、制定政策、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的职能,按照各自的职能对专门执法办案机构进行相关业务指导,适当保留办案职能(主要是指导办案、监督办案、参与办案),但原则上不直接办案。
建议新成立的工商行政管理执法总队在重庆市工商局领导下,负责对全市工商系统执法办案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管理;制订执法办案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意见;承担违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大要案件的行政处罚职能;组织实施与公平交易案件工作相关的专项整活动;负责水上运输、卫生、电子商务、金融等新领域的监管执法。新机构内部可以设置几个处室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由于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需要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所以,改革办案体制、整合执法资源还处于论证报批阶段。(组织人事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