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资讯

政府资讯

便民提示

市场监管

媒体新闻

人力社保
023-63653355  (微信)
您的位置:首页 > 增值税
2016年5月1日前发生营业税涉税业务,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办营业执照,可以开具什么发票?
发布日期:2018-10-19 16:23:00
需要补开发票的,答: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纳税人应完整保留相关资料备查。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公司核名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公司核名公告2018年第42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包括已经申报缴纳营业税或补缴营业税的业务,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机构网站
023-63653355  023-63653351  
Add:重庆市渝中区大坪爱华龙都28楼(地铁大坪站2号出口楼上)
Add:重庆市潼南区 隆鑫·行政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http://xn--wfr722aq5k.xn--55qx5d     渝ICP备10200345号-39     渝公网安备50010302004553号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