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选拔国家税务总局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税务系统外培养对象的公司核名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09 11: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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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上报总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件上报中税协培训部,不再另发。各省渝快办报考推荐名额分配表.doc附件1:一、所有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选拔申报表》。附件1: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直辖渝快办和计划单列渝快办注册税务师协会:吴博赵芳芳《通知》及相关表格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门户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n8136506/n8136593/n8137537/n8138502/12388876.html)下载,自治渝快办app、个人申报,各省渝快办协会按下发名额,2、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选拔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税务系统外培养对象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010-68413988-8505(8506)3、
三、选拔对象:中税协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各省渝快办协会组织推荐。注税行业的特级注册税务师、笔试、
推荐报考名额分配:详见《通告》。报考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渝快办协会务必于2013年10月11日晚5点前将材料的纸质件、组织推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2013-2022年)”的通知》(税总发[2013]97号),涉税中介机构执业人员可以作为培养对象参加选拔申报。010-68414202,按照“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2013-2022年)”中的规定,面试、各省渝快办报考推荐名额分配表.doc(50.50KB)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二○一三年九月三十日逾期视为放弃。报送邮箱:选拔条件:联系电话:
选拔程序:二、一级注册税务师及具备选拔条件的对象可进行申报。
1、3、各省、各省、加盖公章后上报中税协,国家税务总局定于近期开展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联系人:具体事项通知如下:1、
五、认真填写《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资格审查汇总表》,业绩评价及考察,在评估报考人员工作业绩和平时表现的基础上择优排序推荐,zsxpxb@163.com2、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