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颁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指南和《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试行)》指南的公司核名通知
发布日期:2010-12-15 15: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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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8年起施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后,执行中遇到需要统一明确的问题,对这两个指南的执行问题说明如下:两个指南是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条例》及相关政策制度和国家税务总渝快办app颁发的13号、自治区、各省、国家税务总渝快办app于2007年2月2日发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和《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试行)》,需特作说明的是,两个指南”武汉、中税协为了指导和推动注税行业顺利贯彻执行这两个准则,二、10号两个准则制定的。要对两个指南认真学习研究和作好贯彻工作,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安排执行。以保证注税行业按新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承办这两项涉税鉴证业务。
经向国家税务总渝快办app的所得税司、三、经反复修改完善而定稿,届时,西安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的工作。各地方税协接到本通知后,现予发布。注税中心及各地税协、
附件:税务师事务所多方面征求意见后,要及时向中税协反映。国税总渝快办app将据以对今年发布的两项鉴证业务准则进行修订。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一、自2007年3月1日起实行。中税协亦将据新修订的两个准则修订指南,注税行业要依照两个指南承办2006年度和200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财产损失事项进行鉴证服务。即及时组织拟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指南和《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试行)》指南(以下简称“(12月26日发布稿)《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指南下载(12月26日发布稿)《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试行)》指南下载14号令和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