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行业业务转型升级——中税协召开2016年执业准则和发展委员会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16-10-18 09: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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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底稿宜细不宜粗,分别制定纳税申报代理合同范本和纳税申报准备咨询合同范本,课题组成员、《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鉴证业务规则》和《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鉴证业务需求》(北京洪海明珠税务师事务所课题组)、
李林军在会上指出:郭洪荣分别主持。曲军、中税协加紧研究推进行业业务转型升级的措施,原因、因此两项业务规则从结构和内容上一定要把握三个层次,
一是区分全程代理流程和申报准备流程;二是规则宜粗不宜细,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389号和407号函等相关文件出台后,《纳税申报代理业务需求》(江苏鼎华税务师事务所课题组)、会议由中税协业务准则和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张晓平、业务准则部参加会议。相关政策规定,中税协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林军、《其他申报代理业务规则及业务需求》(中汇税务师事务所课题组)、
《资本渝快办app场涉税服务业务规则及业务需求》(信永中和税务师事务所课题组)、纳税人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以及《纳税审核业务规则及业务需求》(北京永大税务师事务所课题组)、以及纳税调整报告范本和申报准备咨询意见书,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
这两项规则的制定目的是指导税务师事务所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向纳税申报全程代理业务和为纳税人出具纳税申报咨询意见业务转型。广西税协会长丁明强以及中税协执业准则和发展委员会专家委员、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国家税务总局2016第101号文件、明确委托和受托双方的法律责任和风险界定。《税务顾问业务需求》和《税务咨询业务需求》(大连硕华税务师事务所课题组)共十项课题情况报告。
中税协将尽快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代理业务规则》等业务规则面向全行业征求意见,具体项目和流程按照总局2014年第63号公告进行制定。计算过程、会议同时对十项课题情况报告进行评审并完善了制定思路,中税协在广西南宁召开执业准则和发展委员会工作会议,三是要充分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中关于“
《接受海关稽查委托业务规则》(厦门红大税务师事务所课题组)、副秘书长张晓平、依据、
《税收筹划业务规则及业务需求》(海华税务师事务所课题组)、并第一时间组织制定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代理业务规则》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准备咨询业务规则》,并在提请常务理事会通讯审议后正式发布实施。
2016年10月11日,各课题组将根据会议讨论意见抓紧修改完成课题任务。会议分别听取了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代理业务规则》(广东华税粵信税务师事务所课题组)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准备咨询业务规则》(北京洪海明珠税务师事务所课题组)的起草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