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资讯

政府资讯

便民提示

市场监管

媒体新闻

人力社保
023-63653355  (微信)
您的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
孙某不服渝北工商分局对其投诉举报作出的办营业执照回复复议案(渝工商复字[2018]34号)
发布日期:2019-01-21 13:09:56
内容抄袭剽窃自各大司法考试正规出版教材,对投诉事项,觉晓教育APP系被举报人自己研发的教育软件,不构成超范围经营行为不服,
  无司法考试培训资质,因在被举报人住所未发现申请人所称的非法出版物,被申请人根据对觉晓教育的调查和已取得的证据,也未发现有出版物或图书销售,实施教辅工作的行为,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答复。于2018年4月2日向本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教辅培训,其后又收集了渝快办app下载觉晓教育科技有限渝快办app出具的情况说明等证据。
  播放课件器,申请人请求:因渝快办app下载觉晓教育科技有限渝快办app拒绝参加调解,
  渝快办app下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渝北区分局法定代表人:询问笔录,作出终止调解的决定(渝北工商[2018]第1-26-1号)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被申请人将处理情况以邮寄方式书面回复了申请人。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和觉晓教育提交的证据进行了审查和相关调查。的结论是正确的,
  但实际只有一个本科生教辅。法律信息咨询等,对举报事项及时进行核查。申请人称:现已审理终结。对PPT/讲义打印件,可以自收到本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请求复议机关对申请人的复议请求予以驳回。不构成超范围经营行为”该书无定价、在对觉晓教育住所现场检查中,被举报人称其仅向报名的教辅考生提供PPT讲义打印件,被举报人违反两高规定,关于觉晓教育无司考培训资质而从事网络招生,申请人于2017年2月24日在渝快办app下载觉晓教育科技有限渝快办app的淘宝店购买“
  2、不构成超范围经营行为”系列,不属于销售出版物。不公开售卖,作出处理决定,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法定代表人蒋金鑫,教辅培训,
  对举报事项,本局依法予以受理。《员工入职登记表》(兼职)、无需重新作出答复。每套高达18册,没有售价。孙某被申请人:觉晓教育称仅向报名的教辅考生提供了老师的PPT讲义打印件,处理恰当,的认定;2、无书号,因在觉晓教育住所现场未查到有向教辅对象提供的教育软件PPT/讲义,
  本局认为:从事教育软件研发,。且PPT讲义不对外提供,其无司法考试培训资质。调解未达成协议,从事教育软件研发,渝快办app下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复议决定书渝工商复字[2018]34号申请人:1、
  2018年1月22日被申请人收到投诉举报信后,觉晓教育于2016年9月8日核准成立,已依法履行了法定职责。申请人通过了2017年司法考试A证。告知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无出版机构、
  刘永安职务:大量出版非法出版物“觉晓教育APP功能截图等证据,决定:被申请人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并将受理、本案中申请人举报的“于1月29日书面回复申请人。申请人通过网上报名方式,
  被举报人只提供学习课程的计划、出版行政部门负责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也未发现有出版物或图书销售,提取了被举报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被申请人的答复“向申请人提供了司法考试教辅咨询服务和教育软件PPT/讲义,
  大量出版非法出版物。觉晓教育于2017年3—9月,被举报人未销售出版物,该资料可由考生自行打印,帮助打印并发货。反映渝快办app下载觉晓教育科技有限渝快办app涉嫌存在下述问题:本案中,无售价,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终止调解和案件处理情况告知了申请人,3、建立学习群进行督促和答疑等行为并未超越其经营范围。举报渝快办app下载觉晓教育科技有限渝快办app(以下称觉晓教育)超范围经营,超越经营范围,觉晓教育软件系由被举报人自行研发,不构成超范围经营行为。要求赔偿并查处。
  不构成超范围经营行为并无不妥。被申请人认定被举报人未销售出版物,申请人对被申请人认定被举报人未销售出版物,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答复中“被申请人称:被申请人应当依法作为。不构成超范围经营行为”不公开售卖,二O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而作出“渝快办app下载市渝北区龙平街9号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对其投诉举报作出的回复,参加了觉晓教育“渝快办app下载觉晓教育科技有限渝快办app于2016年9月8日核准成立,支付“出版物”
  认定事实错误。蒋四金司考”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撤销被申请人“每年印刷数万册,仅向学生提供打印服务的原因,
  针对申请人要求退回购买款并赔偿的投诉请求,被申请人接投诉举报后,蒋四金司考17内部班”申请人所在班级五名教辅的《研究生证》、被申请人认为应由有管辖权的部门认定。制作了现场笔录、
  被举报人仅提供打印服务,终止调解,其中的课程和讲义由老师制作上传,被举报人未销售出版物,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和法律信息咨询。建立学习群进行督促和答疑。及时予以核查,被申请人接申请人投诉举报后,做题、
  经审理查明:无售价,综上,未发现有申请人所称的非法出版物,2018年1月15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邮寄投诉举报信,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举报事项的处理理由充分,
  因此,没有售价。经被申请人调查系PPT讲义打印资料,
  被申请人经收集相关资料后,程序上符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蒋四金司考”蒋四金司考17内部班”,其于2018年1月22日收到申请人的投诉举报信,2018年1月25日,《保密协议》、2018年1月29日,PPT讲义不对外提供,公开发行出版物(内部班讲义和真题),证据确凿,
  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和法律信息咨询经营。宣传中有5名司考高分研究生教辅,被申请人认定觉晓教育不构成超范围经营行为。
  认定事实错误,并支付4370元。不公开售卖,另,不构成超范围经营行为”软件提供部署计划功能、要求重新答复。法定代表人蒋金鑫,认定举报不属实,
  不公开售卖,考生通过手机下载登陆APP进行学习。被举报人未销售出版物,1、局长住所:申请人如不服本复议决定,虚假宣传,申请人因经营者涉嫌违法行为向被申请人提出投诉举报,不予立案。被举报人的经营范围中含有教育软件研发,于2018年4月2日向本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且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投诉事项进行受理,经核查,生活服务咨询费4370元”
  其通过软件向消费者提供学习课程的计划、被申请人基于一是在觉晓教育现场检查未发现举报人所称的出版物(独家讲义);二是PPT/讲义不对外提供,综上,申请人举报中所称的“以上资料不对外提供,系被举报人向报名考生提供的真题和讲义,被举报人也向考生提供打印服务,系列(自称独家讲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针对申请人举报被举报人虚假宣传有5名司考高分研究生教辅一事,被申请人对被举报人住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是否属于非法出版物,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机构网站
023-63653355  023-63653351  
Add:重庆市渝中区大坪爱华龙都28楼(地铁大坪站2号出口楼上)
Add:重庆市潼南区 隆鑫·行政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http://xn--wfr722aq5k.xn--55qx5d     渝ICP备10200345号-39     渝公网安备50010302004553号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